落涟清水

这里程慕白,什么都写

我走过冬日离别的车站

在学校纯手写的小文,居然都能有4k


名字是一个太太的ID给的灵感,但多少还是有点不一样(就不艾特打扰太太了,毕竟内容联系也不太大


伏笔怪从良了,这回是纯阴间小故事hhhh











我小时候上学那阵子,老王总是在离小学最近的车站接我,刚开始没什么人搭理我,后来渐渐熟络起来的同学勾着我的肩搭着我的背,五毛钱的辣条往我嘴里塞:“接你的是你哥啊?天天来接你,家很远吧?”






是很远,三十七路公交车坐到终点站的一片废墟工厂里,铁栅栏旁有一间小毛坯房,我和老王在里面住了十余年之久。






上放学老王从来没让我一个人过,他说小姑娘家家自己走不安全,得要我保护。我捏着他细胳膊细腿的,刚想嘲讽两句,瞥见他眼睛亮亮的,抓紧咽了下去。






老王长得好看,常年是白衬衫西装裤,仅有三套。但来回倒替穿了那么多年却半点不见脏,让我一个女孩子都自愧不如,所以在外也从没有人问过我家境如何,毕竟除了住得磕碜了点儿,其他方面老王是一点儿没少了我的,吃穿用更是体体面面,






我过惯了这样的生活,有学校,有家,有老王。我没问过老王是干什么的,没问过应该论他什么,就算有同学问我妈妈的信息,我都糊弄过去了。






我太害怕知道真相,我太害怕这样的生活将被打破并一去不复返了。






但好像生活就是这样,若是安稳平坦一生,人类就没有拥有创造力的必要了。它总是在迫使你发现,从而令你不得不牢记这种被命运操控的无力感。






我第一次发觉自己喜欢老王,是在初三的期末后,老王接我回家。那天下着大雪,我坐在公交车后排,老王站在我面前,稍稍弓着腰,呈保护状罩着我。过了一会儿,他撑着腰站直,低低叹了口气。我问他:“要坐一会儿吗?”他刮了刮我的脸,一手拉着吊环一边说:“不用,坐好吧小姑娘。”






就在他矮下身那一刹那,透过他的手臂空隙,我看见前排男人的手探向他旁边女士的包,我没有犹豫地喊了一声:“有小偷!”,老王顺着我的目光去看,盯住了那个浑身僵住的贼。






男人恼羞成怒地冲过来,却被老王挡住了去路,他把无框眼镜叠好塞给我,前臂抵住男人的胸口,防止他对我出手:“怎么?做了错事不让说吗?现在又是怎么,还要对女孩子出手?”






司机踩了刹车摁了三角灯,车上的男人们蜂拥而上,就在男人将要被制服时,老王却突然闷哼了一声,捂着下腹松了桎梏男人的手。






“他有刀!”






我接受到危险的信号顺着刀尖去看老王的身体,他捂着的地方奇怪的没有流血,甚至连衬衫都没被划破。但当时我根本来不及思考,人群已经四散开来,谁也不愿在刀具面前逞英雄,于是老王孤零零地暴露在空地上,被贼扯着衣领向前拖了一段距离。刀尖瞬间对准他的眼。






我呼吸窒住了。






这一瞬间对老王的依赖与需求狠狠揪住了我的心,我不允许有人把他带离我的生活,更不允许有人在我的生活里伤害他。这种奇怪的占有欲和保护欲驱使我抡起书包,狠狠朝男人砸去。幸运的是,书包侧袋里的不锈钢水杯精准地砸中了他的下巴,老王曲膝蹬住他的手腕,灵巧地从刀尖下翻滚开。男人吃痛的仅仅几秒内,就被车里人七手八脚地制住了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从警局里出来,已经是晚八点,月光扑簌簌落在老王身上,显得他更加干净。他牵着我向最近的车站走去,问我要不要去晚市吃夜宵。






我点点头又摇摇头,在警局外停住不走了。他环过我的肩膀,轻轻拍着说:“害怕?那回家吧。”






“王瑞之,”我第一次喊他的全名,从前我总觉得他对我亦父亦友,总是敬重些,但就在刚才,我才第一次知道他的全部个人信息:“你为什么只比我大八岁?你认识我的父母吗?”






我心中的老王,说不上是离我更近了一点还是更远了一点。






他叹了口气,咂摸两声还是没说出个所以然来,只说:“你是我捡来的。”






初中的课文里说,这个时候“我”应该备受感动,然后“老王”继续抚养“我”,“我”最后考上了好大学回报养父,留一个大团圆的结局。可我半点哭不出来,现在想想,也许是因为当时第一步就迈错了,剧本才没按着规矩通向一个所谓的幸福。






我只是坚定地看着他说:“你明明知道我不介意,为什么瞒我?”






她说:“我不能告诉你,我不能毁了你。”






我别开他的目光,轻轻地转身走了:“你只是怕我说喜欢你,你只是觉得别人会议论我,你不知道这些东西我不在乎。”






“我只在乎我的人生,我的感受,我爱的人在爱我。”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高中的时候所有人都知道我有对象,但只有老王不知道。






老王还是每天接送我上下学,只是偶尔会迟到一会儿,但那时我已经混成了学校里出名的大姐大,几乎没人敢找我的事,主要是因为社会上的人我从来不惹,而别的学校想找茬的也跟我处成了兄弟,有的时候老王来接我,还有人和我打招呼说“潼姐,我走了”。老王哥俩好地搭着我的肩,拎着我的包,有样学样地说:“潼姐,你了不得了。”






“那是,”我拧着小朋友们大方借我玩儿的魔方,咔啦咔啦地回答:“要不要姐罩你?”






老王失笑,把我的学生卡刷上机器,公交车的音量骤然提高:“滴——学生卡!”






“方元潼小朋友,正视自己的身份,”老王笑着说:“晚上回家吃啥?”






“吃我砂锅般大的拳头!”






“吃你沙包般大的拳头?”






“王瑞之!”




















老王又迟到了,往来的人群不知道说了多少遍“潼姐好”“潼姐拜拜”,他还是没有出现。






最后一班车关门前,一个小脑袋从车窗里探出来喊:“潼姐!”






我认出来是昨天送了我一支20ml香水小样的小姑娘。当年她被学生会的打压,剥夺她的资格,就因为女孩腼腆,和其他人不说话,不熟,他们就想选熟人上位,被我看见教育了一顿,她就一直记我到现在。我本来都快忘了她了,直到她把礼物塞给我的那天。






她说:“姐,先上车吧,不然回不去了。”我四处张望了一下,老王的身影依然没有出现。我一向果断,拎着书包就上了车。坐到女孩旁边,她才深吸一口气说:“姐,你喷好闻,很适合你。”






我惊愕地点点她的手背:“几个月不见,你变化这么大?都敢跟我主动搭话了?”她笑笑说:“学生会开会,总要发言。我本来是不敢的,但一想姐帮我争取这么多,我不能让姐失望不是。每回练每回讲,练出来了。”






我点点头说:“香水很好,我很喜欢。不过以后不要送了,我没有收东西的规矩。”






女孩说:“没事的,都是我妈领导送的,不花钱。我们家有老人闻不惯这个味,也没人用。我想着姐姐不是有男友吗?你男朋友一定喜欢。”






“我倒没想过你是因为这个,”我笑说:“难为你有心了。”






公交车到站,我推开破旧不堪的大门,家里漆黑一片——老王还没回来。我没在意,照例忙我自己的事。我深知他比我成熟的多,还不到我担心他的地步。他必然能保全自身,而受伤的只会是我。所以比起漫无目的地找他,还不如学学怎么能保护自己。






夜深了。我关上台灯,钻进被子里没用几秒就睡熟了。






老王第一次彻夜未归。






第二天我如往常般上学,放学,用冰箱里所剩无几的饭来填饱肚子。






第三天,上学,放学,买菜……






















最近传言四起,说我和男友分手了。说我配不上他的有,说他和我差那么多岁我怎么可能和他继续谈的也有。传的有鼻子有眼,甚至都没人亲口问问我,就默契地避开了我子虚乌有的“霉头”。






我不在意他们怎么说,但我下令让那群吵闹的人都闭嘴。






于是谣言像被坐实了一般,所有人都认为我生气了——因为和男友的分手。






直到那天老王来接我。






他和没事人一样,站在车站前和我说“Hi”,我说“Hi”,然后去药店买了跌打药。白衬衫里透出的青紫,甚至渗出的血迹,他走路时不正常的体态,让我一个天天打量他的暗恋女几乎瞬间就判断出他受伤了。






他掂着那瓶跌打药,笑容僵了一瞬。






我背着书包站在前面,说:“干嘛,还要我帮你擦啊?”






他说:“潼潼,你是我见过的,最勇敢的女孩。”






“所以呢?”






“夸你两句。”






我装作没看见他眼里的情动。




















我做了越界的梦,在高考结束后的第一夜。






老王彻夜不归的次数越来越多,频率越来越高,我终于问他在忙什么,他彼时正捶着腰瘫在沙发里,听我问就淡淡地说道:“小孩儿,别瞎问。”






我确实没再问,我直接跟着他出了门。我知道这样做很不好,但我没办法置之不理,纵容他一身伤闯进我的生活。






这本是我的生活。






他进了巨大的豪宅,是市中心的独栋别墅,就在我初中不远处。但我习惯了两点一线的生活,这些地方我压根没来过,他也从没提起。






我一身黑地藏匿在玫瑰园里,巨大的落地窗映着老王脱下的外套,女主人正从厨房里端出一碟上好的下酒菜。






共进晚餐吗?






不,他不配。






他单膝着地的那一瞬间,王瑞之彻彻底底扰乱了我的生活。那是我记事以来第一次流泪。我完全感觉不到自己在哭,甚至一错不错地盯着他,生怕错过他任何一次痛吟,错过他为别人塌下的腰,但眼泪就是这样流下来,不一会儿就糊了满脸。






玫瑰花刺划伤我的脸,腥鲜的血被泪一混更加刺痛伤口,空气中全是腐朽的铁锈味。我逐渐回想起公交车上他弓起的腰,突然脱力的手,我的香水沾在他身上后他未归的夜,他身上暧昧缱绻的青紫。






我又想起吃的用的那么上档次,却没有像样的住所,也许是他于良心不肯接受我,但怎么又不能是工作原因不能靠近我呢?






十八岁瑰丽的幻觉被老王亲手打碎后,我选择面对那个不怎么正常但更能令人信服的现实。






车站里的最后一盏灯灭了。






那是我高考后的第一天,我梦见他后的第一天。




















上了大学后我再也没回过废墟,没联系过老王,找了兼职养活自己。我不知道他有没有找过我,毕竟我把所有联系断了个干净——大概是没有的。我是他带大的,行事作风多少有些像他,要是换做我,我也不会找。






大三的生活忙碌且舒适,让我都快要忘记老王了,直到我再次梦到他。梦里的他干净纯粹到极致,戴着渔夫帽,站在一片向日葵田中,所有的花都向阳而生,只有他背对着花开的方向,头也不回地走了。






梦里的场景太过震撼,我惊醒后拿过手机先定了回老家的机票,显示签订成功后我才呆坐在床上发呆:我究竟为什么回去?他在哪里?我怎么这么冲动?






意识时刻在提醒我退票,我的毕设刚刚有了苗头,没有时间回去浪费精力。






可我现在坐在飞机上,把所有通讯设备关机后,用笔写下这篇文章。






说不上是什么滋味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我最后还是找到了独栋别墅。






之前的“家”早已夷为平地,哪还有什么留恋啊,回忆啊,像梦里的一把沙,泡沫般碎灭了个干净。






别墅的管家给我开了门,问小姐,您找谁?






我说我找方夫人。






女主人穿着睡袍,疑惑地看我,说她不认识我。






我说:“我找王瑞之,他还活着吗?”






女主人回想了好一阵子,说:“王瑞之……哦,是我两三年前的炮友,你是…?”






“我叫方元潼,”我说:“我一个人很好。”






她撑着门框,说:“原来是你。你身上的廉价香水味,可一点儿没变。”然后她毫不在意地弹了弹指尖上的灰:“他死了,出车祸死的。”






我说:“真的吗?”






她说:“他的遗物留给你吧,也算感谢他代我养你这么多年。钱不够还可以再找我要。”她推行李箱出来,然后把信封交给我:“打死他以后我发现了这个,说实话,还是有点后悔的。”






“你不会真为他而哭吧,丫头片子。”她眼里是我熟悉的杀伐果决。






“没有,”我攥着拉杆:“我也是没想到他会和你……”






她屋里的壁炉烧得噼啪响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信里寥寥几句有的没的,看样子他早就知道自己命不久矣,只是最后一句写的十分艰难,改了涂,涂了改,最后只剩下一句:“潼潼,我不能伤害你。”






“我说老王,你真的活的很不明白,”我坐在废弃车站前自言自语,没有人知道我的泪是为他而流:“你不该爱她,你应该恨我。”






他那么干净,干净得像今天的雪。






他应该上天堂,而我应该下地狱。


















我离开冬日的车站,没和他离别。






FIN.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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